来源:衡东县妇联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09
2018年度衡东县妇联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衡东县妇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衡东县妇联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二)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三)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党委、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五)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六)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七)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八)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广大妇女群众、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宣部、维权发展部,县政府妇儿工委办设在县妇联。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本级,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级,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9.90万元,与2017年持平。支出总计178.2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45.05万元,增加33.8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和死亡抚恤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28万元,占76.3%,上年结转42.61万元,占23.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3万元,占41.14%;项目支出101.27万元,占58.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2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7.95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4.6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1.41万元,增加31.0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和死亡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6%,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1万元,增加31.0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和死亡抚恤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55万元,占86.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5万元,占13.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78万元,支出决算为6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少拨付的部分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经费于2018年年初拨付。
2、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8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7%,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年末结余42.61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8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8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0187万元,减少2.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减少了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8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8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152人次,主要是省、市及其它县妇联来衡调研、乡镇妇联主席会议接待、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27万元,降低14.83%。主要原因是: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交通费都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其中,办公费5246元、印刷费11141元、电费4046.84元、邮电费4069元、差旅费16580.50元、会议费13000元、公务接待费8813元、工会经费10000 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万元,用于召开庆三八会议,人数192人,内容为庆祝三八活动;用于开展宣传工作,人数89人,内容为宣传工作动员会;召开春蕾助学活动,人数156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