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10-10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县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县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乡集镇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政策,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本县级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国有工矿区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修缮及危旧房改造,确保直管公房保值增值。 

  (三)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屋交易管理,负责商品房屋预售及预售资金的监督;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商品房屋租赁市场;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行业行为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前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发布;配合相关部门管理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广告。 

  (五)承担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及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检验检测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前置审核、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承发包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牵头组织综合验收;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审核报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协同规划部门编制城镇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八)承担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县城排涝、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的调解工作。 

  (九)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村镇建设;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对各镇(乡)新型城镇化的目标管理考核。 

  (十)承担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城镇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城镇房屋征收中心统筹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组织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审核、报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县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 、管理和监督。 

  (十二)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负责城建档案及房屋交易有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十三)参与县本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公用事业、市政管理、房地产业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统筹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初审、评定、报批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14个股室,15个下属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政工人股,白蚁防治所,市政服务中心,总工室,房产交易中心,住房保障股,物业管理股,建筑工程管理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建筑勘察设计院,消防事务中心,政务窗口

      3.以上部门均纳入本单位决算缟制范围并进行决算公开。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屏息在内的汇总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支出总计为7078.22万元,较上年增加10%,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707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9.62万元,其他收入898.59万元,上年结2863.7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531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53万元,项目支出4219.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6179.62万元,较去年增加32.06万元,主要是项目工程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3948.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全年人员经费全计396.21万元,占财政拨款全年支出数和的62.32%,公用经费合计53.39万元,占财政拨款全年支出数和的37.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工资212.09万元,津贴补贴为67.37元,奖金3.35元,养老医疗保险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4万元,抚恤金和生活补助11.68万元。

     办公费21.82万元,水费0.51万元,会议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10.65万元,劳务费0.88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1.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3.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工资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的51.09%,津贴补贴占22.61%,奖金占3.5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养老保险占11.95%

      办公费占5.94%,会议费占0.74%,公务接待费占2.16%,劳务费占0.12%,公务用车及维护费占1.8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决算数为1.29万元,公务接待决算数为10.6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6.86万元,比上年减少5.66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执行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个,来宾375人次,主要是项目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支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9万元,我单位公务用车保量为1台。 

  八、关于2018年度决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因此无预算绩效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396.21万元,比上年减少465.5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为53.39万元比上年207.6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降低成本。

   2.一般性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会议费0.93万元,用于项目开标及工程招标结算等,人数20人。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为3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徽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其有车辆1台。      

  三、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费用,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缴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月10 

2018年住建局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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