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殡仪馆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殡仪馆      发布时间:2019-10-08


2018年度衡东县殡仪馆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衡东县殡仪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衡东县殡仪馆概况

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2)在市殡葬管理所的监管指导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全市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业务。
 (4)负责为丧家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

 (5)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的销售。
 (6)负责运灵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
 (7)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物资进出库管理。
 (9)负责完成市殡葬管理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衡东县殡仪馆是财政差额补贴的副科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归口县民政局管理。现设股室3个,分别为业务一股、业务二股、业务三股,作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纳入财政决算。现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0人。


(二)衡东县殡仪馆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01.37万元,本年收入53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1万元,事业收入377.82万元,其他收入2.12万元。本年支出56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0.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18.25万元和支出减少111.06万元,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减少,支出减少主要是基本开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1万元,占29.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77.82万元,占70.0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2万元,占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7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XX%;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7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48万元,收支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36万元,减少7.74%,主要是因为基本开支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福利支出5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商品服务支出102.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4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对个人家庭的补助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3%,主要包括抚恤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增长2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接待人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22万元,减少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39.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占60.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30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主要是业务车辆维修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00万元


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业务用车4辆。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分 附件

 本单位2019年未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衡东县殡仪馆_31425衡东县殡仪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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