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杨林镇 发布时间:2019-10-08
衡东县杨林镇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决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附表明细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表
衡东县杨林镇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 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9. 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0. 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11. 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2.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13.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14. 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5.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 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衡东县杨林镇机关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2人。其中行政在编26人,全额事业在编39人,其他人员7人。机关下设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体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国土13个机构。以上机构全部纳入决算。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收支: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14.6万元,本年收入127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65万元、其他收入80.40万元,本年支出1366.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57万元。收入比上年度增加200.37万元,增加15.49%;支出比上年度决算支出增加127.57万元略增7.6%。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新增几名工作人员,以及政府机关食堂老化维修、环境卫生清理量增加。
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总额51542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542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年初预算数为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本单位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机关新增几名工作人员,以及政府机关食堂因老化进行维修。
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固定资产价值438.68万元。其中房屋261.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76.88万元。
6、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共涉及资金 19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做到了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指导保障。
7、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单位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三、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衡东县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