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省、市指导标准和要求,衡东县民政局提前谋划,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强化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大力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目前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2024年我县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400元/年(700元/月)、5400元/年(450元/月),较去年同比提高50元/月、3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新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提标资金131万余元已于4月底前补发到位,4月份起城乡低保救助金按照提标后标准进行发放,截至目前,共惠及城乡低保对象8100余户17000余人,及时向困难群众传递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
为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及时、准确、无误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无私自代领、代管、冒领等违规现象,有效预防“暗箱操作”造成的信访问题。另外,还通过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强低保核查和动态监测、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开展救助对象生存认证、信息比对等工作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更加公平公正,增强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持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