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医疗救助托起参保群众坚实的“医”靠

来源: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09

9月6日,参保患者吴先生的妻子易女士特意从株洲市赶过来,将一面印有“医疗保障政策好,医疗救助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吴先生是衡东县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加株洲市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度因患“非霍奇金淋巴瘤”先后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可报医疗费用30.65万元,共报销23.28万元,其中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2.8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0.41万元。因患者户籍地为衡东县,故根据户籍地原则向县医保局申请医疗救助。

在收到该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后,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在系统无法对异地参保的户籍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核算操作的情况下,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患者户籍所在乡镇对接,按程序开通医疗救助快捷通道,及时高效进行核算、支付,为患者补偿医疗救助款47132元。

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衡东县医疗保障局持续强化“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落实大病保险补充减负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做到主动筛查、动态监测、精准核算、优化服务,切实筑牢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

在实行一类、二类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为确保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该局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全面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参保群众知晓率;组织全县17个乡镇分管领导及医保专干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政策执行无偏差;加强资格审查,坚持入户核实,准确掌握申报对象的经济生活情况;落实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及医疗救助情况“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去年以来,全县共住院医疗救助19295人次,救助金额2550.14万元;门诊救助11957人次,救助金额416.93万元;三类医疗救助1015人次,救助金额269.7万元;再救助13人次,救助金额6.1万元。通过政策全面落实,让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应助尽助、应享尽享”,让医疗救助托起参保群众坚实的“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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