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27
衡东县环境质量监测
月
(2024年5月) 报
衡东生态环境监测站
衡 东 县 环 境 质 量 月 报
编制部门:衡东生态环境监测站
编写人员:邓志峰 刘丽
审 核:丁佳兵
签 发:董雄辉
日 期:2024年7月10日
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市生态环境局通报情况、县城关空气自动站上传数据及县环境监测站地表水监测分析报告,编制衡东县2024年5月环境质量报告。
一、地表水
5月按照"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监测,共监测7个断面,其中,湘江朱亭断面、湘江熬州断面、洣水草市断面及洣水入湘江口断面由国家总站监测;湘江鱼石村断面、湘江大浦断面及洣水衡东水厂断面由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本月湘江、洣水衡东段地表水水质总体状况为优。
湘江水质:湘江干流衡东段共监测4个断面,执行II类水质标准。湘江鱼石村、大浦镇下游、朱亭断面水质达到II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熬洲断面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一个类别。
洣水水质:洣水衡东段共监测3个断面,执行II类水质标准。洣水草市、衡东水厂、入湘江口断面本月水质达到II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三)饮用水水源地:监测1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城区)——衡东水厂,5月水质为II类。
表1 5月份地表水质量状况
断 面名 称 | 河流 名称 | 断面 属性 | 水质类别 | 类别变 化 | 考核目 标 | 是 否达 标 | 不达标指 标 | ||
本月 | 上月 | 去年同期 | |||||||
草 市 | 洣水 | 入界 | II | II | II | II | 是 | ||
衡东水厂 | 洣水 | 饮用水 | II | II | II | II | 是 | ||
洣水入湘江 口 | 洣水 | 水十条考核 | II | II | II | II | 是 | ||
鱼石村 | 湘江 | 入界 | II | II | II | II | 是 | ||
大 浦 | 湘江 | 省控 | II | II | II | II | 是 | ||
熬 州 | 湘江 | 国控 | III | III | II | ↓ | II | 否 | 总磷 |
朱亭 | 湘江 | 出界 | II | II | II | II | 是 |
二、环境空气
我县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点1个,设在县政府楼顶,属省控自动监测点位。5月份,优天数7天,良天数22天,达标天数29天,空气优良率93.5%,首要污染物为O3,市排名第3,与去年同期比较,市排名上升1名(详见表2)。
表2 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指标 数值(区间) | 2024年5月 | 2024年4月 | 2023年5月 | 考核目标 | 标 准 |
PM10(ug/m3) | 44(15-74) | 43(19-92) | 42(14-77) | 70 | |
PM2.5(ug/m3) | 25(10-57) | 25(9-43) | 25(8-56) | 35 | |
SO2(ug/m3) | 7(5-10) | 8(3-16) | 7(3-14) | 60 | |
NO2(ug/m3) | 8(3-16) | 11(5-16) | 7(2-16) | 40 | |
CO(mg/m3) | 0.7(0.4-0.8) | 0.8(0.4-0.9) | 0.9(0.4-1) | 4 | |
O3(ug/m3) | 153(48-199) | 110(58-136) | 131(59-135) | 160 | |
优良天数 | 29 | 30 | 31 | ||
最大污染物 | O3 | PM2.5 | O3 | ||
优良率 | 93.5% | 100% | 100% | ||
综合指数 | 2.79 | 2.62 | 2.65 | ||
综合指数变化率 | 5.3% | -3.3% | 6.9% | ||
市内排名 | 3 | 7 | 4 |
2024年衡东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时间变化图
三、结论与建议
(一)地表水。5月份,考核我县的5个断面(熬洲断面、朱亭、大浦断面、衡东水厂、洣水入湘江口),熬洲断面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一个类别,未达成II类水质考核目标,不达标指标为:总磷,这些因人类活动或农业生产而产生的污染物因子,生活污水与农业面源污染为主要来源。
建议:持续开展沿岸排污口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加快沿江沿河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
(二)环境空气。5月,我县城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综合指数为2.79,较去年同期上升5.3%,优良率93.5%,较去年同期下降6.5%,颗粒物及臭氧浓度在衡阳农村县市区中处于高位值。原因分析:一是扬尘污染影响较大。由于城内施工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相关环保措施效果不明显,我县城区范围较小,施工对我县空气质量带来较大影响,特别是对颗粒物影响较大。同时,工地建筑施工产生的渣土在运输过程中,车辆覆盖未完全做到位,存在渣土洒落飘散的情况。二是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不彻底。特别是晚餐时间,沿河饭店及各种烧烤的油烟排放更加严重,城区上空空气混浊。三是机动车尾气排放仍然严重。由于我县城区范围较小,人口密度大,车流量较大,汽车尾气排放严重。
建议:针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的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建议住建、城管、农业、生态环境部门联防联控,继续在扬尘、油烟、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做出成绩,切实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衡东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