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3月3日上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在衡东分局组织召开了“衡东县甘溪镇新杨村砷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有: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和甘溪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省环科院相关专家、新杨村村组干部、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相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砷污染事件主要涉事人刘安然等。
磋商会上,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执法人员介绍了案件查处情况,省环科院相关专家介绍了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情况。赔偿义务人表示已充分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报告了前段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开展情况。经过多方讨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就责任承担方式、期限和修复要求等具体问题进行充分磋商,签订了磋商协议,达到了磋商的预期效果。
此次磋商会,邀请了衡东县人民检察院、甘溪镇人民政府、新杨村村组干部全程参与和监督,既保证了社会公共利益,又保证了赔偿义务人的磋商议事权利,做到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程序公开、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