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衡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      发布时间:2022-12-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深入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衡东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订等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衡东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备注

1


《关于印发<衡东县"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2年4月

已公布

2

《关于印发<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百十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工信局

2022年6月

已公布

3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住建局

2022年8月

已公布

4

《衡东县生活垃圾实施方案》

城管局

2022年10月

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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