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9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折不扣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着力建设一核两副,全力打造三园九链,奋力开启建设现代化强县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进展。一是全力推动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干部百余人。二是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机制。成立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设办公室和执法、司法、普法守法专项协调小组。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开创新局面。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出台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共273件。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窗共受理事项540213件。二是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驻事项省市要求进驻事项1057项,除去下放乡镇事项、无申请主体事项、纠纷调解等无需进驻事项共213项后,核定我县实际应进驻事项844项已全部进驻,进驻率达100%;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147人增加到165人。三是创新推行先建后验审批服务模式改革。我县在全省创新推行先建后验审批服务模式改革。通过改革,项目开工前报建审批时间平均由40天减少为5天,时间压缩减少90%以上,工业项目报建由31个前置审批事项压减为3个事项,涉及18个部门减少为3个部门,政府经营服务性收费基本取消。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今年以来,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18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三统一二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适时开展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三是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得到新加强。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所有重大决策,都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县委、县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纳入工作实施范围。今年以来,共移交县司法局审查各类政府会议纪要34件,其他涉法文件34件,政府各类合同31件。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五)规范行政执法翻开新篇章。一是进一步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1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二是依法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五大领域及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17个乡镇均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工作。

(六)服务大局实现新作为。一是以矛盾化解为根本,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启了驻庭(院)调解+上门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新模式。仅2021年一季度受案数、完成司法确认数就分别达2020年全年度的1倍、2倍,调解成功率达60%,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和群众诉讼成本,又减少了累诉累访,为全省全市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9月14日湖南省首个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工作中心、杨桥镇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工作站正式挂牌,按照一窗口对外释法受理、一平台对内诉调衔接、一条龙全链条式服务、一体系立体化深度解纷、一口径从高从严考核保障的运行机制,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2021年,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28件,成功调处1302件,调成率98%。二是顺利完成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起,参与行政诉讼26件。三是以综治创新为抓手,提升群众安全度。县城112人城市快警”“雷霆击队和96人背街小巷专职巡防队,加强城区全天候动态巡防;各乡镇、村(社区)组织义务巡逻队开展重点时段和夜间巡逻;全覆盖推行一村一辅警制度,专业队伍+群众自治模式应用取得实效。组建8个特殊人群专项工作组,全面排查管控各类重点人员,从严从紧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力度,人防网络全面织牢。做大做强衡阳群众衡东品牌,以县域为整体,县、乡镇、村(社区)为单元,构建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三级组织体系,培育1+5+X志愿服务队伍,打造集思想引导、道德教化、文化传承、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城乡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我县线上志愿者注册人数达30000多人,志愿者团队达300多支,已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0多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个别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还不够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少数部门和领域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法治建设是费时、费事又一时难见成效的软任务软指标,未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应有位置。

  (二)法治环境还有待改善。个别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状况与法治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有发生,规矩意识、法治意识还有待增强,执法规范性还不够。少数基层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放管服改革仍存弱项短板,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亟待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同时,部分民企在依法经营管理方面还有差距。存在部分群众以临时抱佛脚的心态来咨询和学习法律的现象,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缺少依法维权意识,存在潜在隐患。

(三)教育形式还需要创新。普法活动虽然能够做到全面覆盖,但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没有完全照顾到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多样性多层次性需求,导致群众缺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观性和能动性,没有完全达到预期效果。少数部门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如对内组织干部职工学学相关法律,对外搞搞法律咨询,没有形成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部门法的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更难体现。

(四)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的制度建设仍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融合进依法治县办公室,各部门的职责还没有完全厘清,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少数部门单位、绝大多数乡镇法制机构不健全、无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有事无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全县法治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

(五)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部门和领域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体制权责脱节,选择性执法等现象较为突出。一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能力还跟不上形势要求。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完善等。

(六)执法司法公信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诉源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调解机构、调解组织没有有效构建或有效运行;分级调解网格尚未形成,信息化程度不高;人民调解员数量虽多,但水平能力有差别。

三、下一步打算

(一)要坚持思想不怠,切实增强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基础。增强服务大局理念。要着眼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把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在护航改革、助推发展、化解矛盾、防控风险、保障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要狠抓关键、突出重点,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既要做到眼里有活,又要做到心中有情,扎扎实实把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公平正义理念。要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聚焦老百姓最反感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依法履职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把管理与扶持结合起来,把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着眼于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要借助专业团队智慧,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普通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推动公民参与,使其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

  (二)要坚持劲头不松,健全完善法治机制。加强基层法治化建设,需要确立系统管控的理念,从了解社情民意入手,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把牢稳定抓手。党员干部要从日常指导做起,采取各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及群众诉求,与群众交流谈心,指导群众用法治思维考量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积极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实践中培养群众法治思维。二是凝聚社会合力。要充分调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善于为群众把脉,敢于为群众担当,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诉求,积极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群众矛盾。三是提升防范能力。党员干部要时刻心系群众,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善于从抓起、以防为,从抓起、以调为,从抓起、以畅为,在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夯实三级调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调解网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关心群众利益上出实招,把是否符合群众的意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有利于本县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当地群众的长远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尽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民意。

(三)要坚持标准不降,不断强化司法监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监督是公正的防火墙。要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公正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提高监督部门的地位和权力,增强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强化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功能,形成依法行政的外部压力。要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比如公示制度、回避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公权力的规范运行。要强化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舆论工具对政府依法进行监督,加强对政府和党员干部管理, 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构,通过健全机构,努力提升监督人员素质,为基层法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要坚持目标不变,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聚焦定靶,形成合力,大力营造全社会的法治氛围,努力提升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一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要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通过充分发挥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方式表达合法利益诉求。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中介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站等法律服务方式,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传播法律知识。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紧密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使他们成为法治化建设的主要推动者与群众法治理念的引领者。三是形成宣传长效机制。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普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促使各级各部门对普法工作常抓不懈。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善于挖掘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和宣传推广,支持和引导群众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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