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教育 发布时间:2021-11-01
关于印发《衡阳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衡阳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20〕2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单位(学校):
现将《衡阳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衡阳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衡阳市教育局2021年9月17日
衡阳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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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全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根据省整治办《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发电〔2021〕13号)工作部署要求,以及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市教育局配合市整治办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时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全面实现全市深入推进"带帽工程"专项行动总目标,即:力争到2021年底,市城区道路骑乘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县市城镇道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快递外卖代驾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教育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大力开展"戴帽工程"专项宣传,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通过编发手册、课堂教学、安全讲座等多种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文明素养。
(二)实行劝导检查。组织值班人员、学校保安、志愿者等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开展劝导活动,提醒骑乘摩电接送学生的家长按照规定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实行校园入口头盔检查制度,对出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提示劝导,督促教职员工遵规守纪、率先垂范。
(三)强化引导督促。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骑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和通报校级、班级接送学生头盔佩戴情况,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戴帽工程"是"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是全市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当前全市实施"戴帽工程"已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积小胜为大胜的关键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实现专项行动总目标。
(二)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各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教育本单位人员及家属使用合法摩电,按照规定佩戴头盔骑行,严守交通规则,争当文明市民。
(三)落实措施,接受考评。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对"戴帽工程"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中小学校未按规定向学生及家长致信的,每个学校扣0.2分;未按规定开展学校入口头盔检查登记劝导的,每发现1例扣0.2分;未定期发布校级、班级接送学生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的,每月/次扣0.2分"),并每月排名通报。市教育局根据市整治办要求,将效果测评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和学校年度综治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