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发布时间:2021-09-09
为了进一步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即日起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全县范围内各测绘资质单位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zz.ch.mnr.gov.cn)网上提交复审换证申请和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提交申请后因自身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审换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