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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1
各相关土地、房产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经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湖南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志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塘镇建设路房地产。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8407.3㎡,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商服;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162.91㎡。与上述土地、房产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有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34-5235343
衡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