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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策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1-02-08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六清"工作部署,我局围绕"行业清源"目标,聚焦主业主责,高举扫黑"利剑",坚决做到"三个严打",全力整治非法开采矿资源、违规建设、违法用地行业乱象,为全县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终胜利贡献自然资源部门力量。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压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其他副职、股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共同抓。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推进会,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重拳出击,实现行业清源
我局秉着"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方针,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七大重点领域"和"六个新动向",开展"绿箭" "雷霆" "利剑"三大行动,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铲除黑恶势力在本行业的滋生土壤,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开展"绿箭"行动,严打非法开采,坚持"零容忍"。
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行动,开展非河道采石制砂及砂石堆场整治专项行动和开展采砂洗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查封扣押非法开采机械设备)
2020年度,与公安、交通、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62次,排查整治非法制砂洗砂场所36处,立案查处13起,移送公安部门3起,没收矿产品795.6吨,查封扣押非法开采机械设备38台次,复垦复绿面积达30公顷。通过开展打非治违"绿箭"行动,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规范了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开展"雷霆"行动,严打违法建设,实现"零增长"。
对未经规划许可、超层、超容等违章建筑物清理整顿。对武家山7户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实施拆除改正,对河西新区控规范围内的违规建设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2020年度,立案查处规划违法案件40宗,超面积、超容积率追缴土地出让金134.0579 万元。通过一系列的控违拆违行动,有效震慑了城镇规划区的违建势头,规范了城市建设秩序,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开展"利剑"行动,严打违法用地,确保"零占用"。
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武汉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和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行动,推进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监管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露头就打,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没收的一律没收,该刑拘的一律刑拘。
2020年度,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4宗,开展拆除行动 34 次;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43128.3㎡,没收建筑物305948.7㎡,退还土地面积25062.7㎡,收缴罚没款及土地出让金909.3748万元,移送法院案件4宗、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宗,刑拘4人,移送纪委监委案件1宗,纪律处分8人,遏制了我县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乱象,实现了线索清仓和行业清源,切实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坚持齐抓共管,着眼常治长效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建立健全"五个机制",推动行业乱象整治常治长效。
一是出台《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建了县直部门、乡镇、村级动态巡查责任体系,做到"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二是出台《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调会议制度(试行)》《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协同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衔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有效形成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强压氛围。
三是出台《关于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衡东县自然资源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严重违法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行政相对人严格遵法守法,切实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秩序,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