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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6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吊销采矿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以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法行为,每月按照层级进行备案,跟踪督办。将存在超深越界等违法行为拒不停产整顿或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后拒不停产的矿山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另外,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将与当地公安、安监、煤炭管理、煤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11月,省厅将会同省安监局、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监局开展联合执法督查,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因违法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逐级开展警示约谈。问题突出的,将提请省政府视情况对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以及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问题特别突出的,将提请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刘泉子/文 伍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