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下发《关于直接立案查处和挂牌督办一批土地违法案件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65号),决定直接立案查处3件、挂牌督办11件涉嫌土地违法的案件。
目前,省厅直接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择机将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对于省厅挂牌督办案件,《通知》明确要求相关市州国土资源局要直接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3〕161号)规定办理,并且案件办结时间不得超过60日。确因案情重大或复杂,经书面向省厅申请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限;案件调查结束后,市州国土资源局还应将调查报告、会审记录和拟处理意见报送省厅审核后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相关查处结果要统一向社会公开。
对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其余案件,《通知》明确除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并已整改到位可不予追究的以外,各地应按照土地违法案件管辖规定,既查事又查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厅土地执法监察处 姚专/文 萧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