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5年度省域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1

    512上午,全省2015年度省域督察工作动员会在省国土资源厅举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局长崔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仲伯作表态发言。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副专员杭邦明宣读督察通知书,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副局长高伟解读工作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主持会议。 

  

(图一:会议现场) 

    据悉,今年武汉督察局举全局之力开展省域督察,是在大督察理念指导下,集成整合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工作内容,合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省级层面督察督导的重要举措。省域督察覆盖全省,重点监督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耕地保护,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进展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等;二是土地利用,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建设用地审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三是土地执法,包括违法批地占地、土地流转“非农化”等。 

   

(图二:崔岩作重要讲话) 

    崔岩强调,要充分认识,正确对待,切实增强做好省域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明确任务,把握要求,推动这次省域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此次省域督察本身就是土地督察工作的一次优化创新。一是实现全域覆盖,强化省级监督。通过省域督察,将过去以点带面的督察方式推进到全省域摸实底的方式,聚焦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把全域的违法违规和土地利用等情况进行摸实底、算大账,对各市、州排队,督促省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突出督察重点,立足问题导向。突出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违法用地三方面重点内容,以发现地方政府土地利用管理普遍性、典型性和重点问题为目标开展全面核查,促进全面整改,规范地方土地利用管理秩序。三是创新督察方式,进行流程再造。突出前期研判和内业比对分析,研究确定全省督察重点问题类型,比对分析路径,建立清单式管理模式,统一督察内容和标准。四是创新组织方式,加强工作统筹。全局统一部署,适当打破处室界限,统一工作流程、督察内容、问题清单、认定和整改标准。要强化担当,协作配合,确保实地核查期间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全面完成。 

    陈仲伯表示,各市州、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武汉督察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这次省域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公安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市州政府分管副市州长、分管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分管副秘书长、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公安、监察、财政、住建、规划、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分会场会议。(彭小云/文  萧欣/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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