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就《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办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1

    7月27日,省厅就《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来自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湘西州发展 研究院 等相关单位的10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图:听证会现场)

   据了解,当前各类社会经济信息和数据中,80%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充分开发利用地理空间数据是各级政府信息化的重要工作之一。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集了大量专题地理空间数据,但由于各类专题地理空间数据依职能被划分到不同的部门管理,客观上造成数据生产环节标准不统一,管理环节互相独立,条块分割自成体系,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工作难以统筹协调,严重制约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因此,省政府将《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办法》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 

   会上,省国土资源厅陈述人就当前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面临的问题、立法的背景、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依据、《办法》起草的思路和过程、《办法》的主要内容以及重大问题说明等事项进行了详细陈述。 各位听证代表对《办法》立法的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办法》的必要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以及地理空间数据共享的范围等焦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厅地理信息处负责人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地理空间数据统筹管理,规范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行为,有效地破解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地理空间数据不能共享和及时更新、地理空间数据重复采集和系统重复建设的问题,打破信息孤岛、消除数据鸿沟,促进我省地理空间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刘泉子 孙华/文  萧欣/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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