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4

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城镇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价格、产权档案等管理),商品房销(预)售管理;负责城镇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前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和经营管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广告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二手房交易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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