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
按照《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中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东纪发〔2016〕4号)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布置相关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制止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根据《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中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住建系统220余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签订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并于8月15日下午,召开局党委会议,会上,谭水光局长再次强调了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形成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同时,也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我查找问题,若存在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务必立即向局纪委监察室报备登记,将财物上缴至县廉政账户。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谭水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营造严肃认真、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并将正面学习、强化教育、自查自纠、标本兼治等工作原则贯穿于此项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促进全局干部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机关作风。
三、认真贯彻、自查自纠
一是通过全局干部自身查。主要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向用人单位或服务对象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购物卡等行为;查是否存在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不正当开支等行为。二是围绕廉政制度落实情况查。主要查是否存在反腐倡廉建设措施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行为。
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我局工作人员有收受红包礼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