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
来源: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23
特殊人群根据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名单给与资助参保。
特困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抚养孤儿,重度残疾,优抚对象根据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名单县医保局给与全额资助参保;低保救助对象,脱贫稳定户,监测户,一般残疾人员根据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提供的名单给与50%的资助参保,县医保局分乡镇把人群类别发放给各乡镇,由其本人手机软件湘税社保给予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