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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04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内各医保定点药店:
目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省市县相关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药店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必须保持正常营业。
2、要想方设法打通急需药品及防护用品进购渠道,全力做好防疫药品、防护用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的供应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需求。
3、严厉禁止出售伪劣产品、囤积疫情急需的药品和防护用品的行为,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处,将依法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4、各药店每天务必做好经营场地消毒杀菌工作,工作人员务必佩戴口罩上岗,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5、各药店要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健康提示,指导购药群众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各定点药店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到各定点药店进行督查。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