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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04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东医保通[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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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补充通知>》的
通 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要求指定1名联系人,于每天下午4:30之前向县医疗保障局汇总上报本院疫情防治最新工作动态、患者结算人数、医疗费用和报销费用等情况。
联系人: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股李慧,手机号码、微信号:13789381098。
附件:《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