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工作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1-13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门诊工作的通知

  

各职工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度职工特殊门诊工作,根据《衡东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职工特殊门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1、首次申请职工特门的职工;

2、申报病种有效期满需更换病种职工;

3、目前正在享受特门待遇的A、B、C类病种职工统一按新评程序办理

、申请时间

每年集中申请二次,分别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通过后,享受次年度1-12月待遇);5月1日-6月20日(通过后,享受当年7月-12月待遇)。

A类病种零星申请:每月1日至10日(通过后,享受当年次月-12月待遇)。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心组织。职工特殊门诊关乎每个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各职工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负责,确保2020年度职工特殊门诊工作有序开展

2、掌握标准,严政策。各职工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衡东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熟悉掌握我县职工特殊门诊申请时间、申请病种认定标准、审批程序、经办流程等政策按要求开展职工特殊门诊受理、初审工作。

3、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职工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衡东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政策的宣传,正引导符合特殊病种申报条件的参保职工申请办理特殊门诊,严禁推诿、误导参保职工。对未通过特殊门诊评审的参保职工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严禁将问题和矛盾推到县医疗保障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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