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广大家长朋友:你们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位家长最大的心愿,也是包括学校在内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民心工程,是守护您及家人、孩子健康平安的重要保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为孩子按时参保,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各位家长千万别错过为孩子健康保驾护航的机会。为切实做好学生参保服务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现将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00元/人。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即2026年1月31日以后)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即需缴纳400元+700元=1100元),并按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时间。全省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

四、参保激励约束机制。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2025年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提高2026年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叠加,最高不超过8万元。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2025年未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每多断保1年,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2027年度试行分档缴费政策,将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医保信用评价范围,对2026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将提高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五、缴费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保缴费:1.“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APP;2.“湘医保”微信小程序、APP;3.“湘易办”APP;4.银行智能POS机;5.手机银行;6.银行柜台。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近亲属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新增参保人员须先进行参保登记,可选择到户籍所在乡镇、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点),县政务中心医保信息窗口或“湘医保”线上申请,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学海乘风破浪,医保保驾护航!医疗保险可以“备而不用”,但绝不能“用而无备”!为了您和家人、孩子健康有“医”靠,幸福有“保”障,请用心行动,用爱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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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智敏(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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