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

来源: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9-09-03

              健康扶贫政策

 

1.参保政策: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年度个人参保缴费部分(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

 

2.住院医疗保障政策:①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入院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定点医院与城乡基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渠道结算后的个人承担都分(意外伤害除外);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意外伤害除外),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2%(意外伤害除外)。

 

3.特殊慢性病门诊政策:对符合办理43种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的,在县内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佰骏医院、县同济中西结合医院、县福诚骨科医院、县康济精神病医院)申请办理,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0%给予报销,年度封顶线按不同病种标准执行。

 

4.大病专项救助政策:县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对患有29种大病的可享受医院减免政策,救助标准为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特惠保、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50%减免。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包括:①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免费建立家庭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提供免费规划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对孕产妇进行产前、产后系统管理;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疾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每年4次主动健康随访及每年一次健康免费体检;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指导,并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面对面随访;对患有其他慢病的签约贫困人口,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面对面随访,并提供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③为签约居民提供优先预约、优先就诊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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