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
> 通知公告
来源:衡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安委会关于重点行业领域 “一件事”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准入、过程管控、执法监督和科技支撑,构建覆盖烟花爆竹“全链条”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全县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专班召集人,成员包括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同志。工作专班适时组织集中办公,成员单位指派业务骨干参加,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统筹调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整治情况。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经营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一证多店”的经营模式、参与“三非”(组织参与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单位资质及储存条件进行普查治理,联合县公安、县交通运输、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经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违规行为;批发企业超量储存、堵塞安全通道、废旧残次产品与正常产品混存、不正确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未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向零售店提供配送服务、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售店销售“假大空”产品和“大西炮”、“鱼雷”等爆炸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或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行为。县公安、县交通运输、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
(二)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产品质量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批发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与县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共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享烟花爆竹产品监督抽查数据信息,联合发布“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负面清单”。
(三)强化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县公安局应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明确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车辆条件,加强与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共享道路运输证核发、违法违规行为查缉、车辆及人员资质等信息,指导企业落实发货前自查,适时组织路面查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无资质运输、一证多运、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非危货车辆运输、不合格车辆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制品及易制爆原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开展非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现场执法发现违法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强化燃放环节管控。要统筹考虑群众传统节庆需要、公共安全需要、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并公布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确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县宣传、网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宣传引导民众安全文明燃放。县公安局应强化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管理,严查违规燃放行为,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庆及城县核心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加强巡逻,及时制止违规燃放。
(五)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县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操作规程,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条例》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助、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寄递环节监管,在全行业加大禁止寄递物品目录及烟花爆竹非法寄递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适时对所有快递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禁止寄递物品目录张贴情况,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查处涉寄递案件线索。要配合发改部门加大物流园区烟花爆竹非法储运烟花爆竹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零担货物受理环节抽检抽查、托运人实名制、托运物品登记和信息留存”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县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对物流园区相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运烟花爆竹行为。
(六)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和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县委网信办要加强涉烟花爆竹违规产销、非法存储和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等敏感信息监测,及时稳妥处置,防范舆情风险。牵头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清理删除涉烟花爆竹虚假不实信息。指导涉事单位及时发布辟谣信息。根据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认定意见,对网上涉烟花爆竹制作教程、危险燃放视频、以违规交易为目的的引流信息及账号,及时进行管控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5年6月):成立工作专班,各牵头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制定具体的专项实施方案,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2026年12月):分行业领域针对突出问题用两年时间实施专项治理,各牵头部门每季度将负责领域整治进展情况报工作专班。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月至6月):各牵头部门针对本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形成长效机制,推广经验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推动作用,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开展安全知识“进园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加大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震慑。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应安委将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全链条”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对因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工作推动力度大、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个人,将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