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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18
一、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
(一)法律依据
《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1.委托人:是指全县辖区内购买有关中介服务(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
2.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行政管理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
二、委托人入驻
委托人以系统注册方式入驻中介超市,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已入驻的委托人可在中介超市自行更新单位信息,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
三、中介机构入驻
(一)入驻条件
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
(二)申报内容
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申请填报的信息包括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性质、住所、资质(资格)证书及其等级和有效期、法定代表人、业务授权人,从业人员及其执业(职业)资格信息等内容。
(三)审核流程
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后,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内容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如需补正材料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中介服务机构补正要求,核查时间自材料补正后重新计算。如核查不通过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将不通过的结果和理由,以系统通知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中介服务机构。注册地为省外和省本级的中介服务机构,由省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负责核查;注册地为市、县(区)级的中介服务机构,由注册所在地市、县(区)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负责核查。
四、业务办理
(一)委托人在中介超市按照标准格式填报和提交委托项目选取需求公告。选取需求公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委托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时限、资金来源;
2.中介服务标的物基本情况;
3.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和法定的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4.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的方式;
5.报名截止时间、公开选取时间;
6.需要回避的情形;
7.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审核
中介超市运行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提交的项目选取需求公告信息完成形式要件核验,特殊情况应即来即办。不需补正项目信息的,中介超市运行机构直接在中介超市发布选取需求公告;需补正项目信息的,中介超市运行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委托人补正要求,核验时间自材料补正后重新计算。
(三)发布项目选取需求公告
项目选取需求公告从发布至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四)中介服务机构报名
中介机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介超市报名,并承诺自身满足选取需求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回避情形。
(五)公开选取
报名时间截止后开始公开选取。
(六)发布中选结果
结果产生后,委托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中介超市运行机构根据确认结果发布中选公告并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
(七)发出选取确认书
公示期满后向委托人和中选中介机构出具加盖电子印章的选取确认书,作为委托人和中介机构申请拨付资金的依据。
(八)合同签订与备案
委托人和中选中介机构应在选取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使用标准(电子)合同文本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中介超市进行合同备案登记,依法应当保密的合同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