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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0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我县湘江、洣水水位均已退至警戒线以下,经研究决定,自4月4日21时起,解除全县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做好防汛备汛的各项工作。
二、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尽快修复各处水毁工程、在建工程,确保安全。
三、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常备无患。
衡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