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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月1日全市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研判会部署,现就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又值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集中期,做好当前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真正做到积极投入、主动作为,毫不松懈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密切关注,周密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为全县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一)复工复产基本要求
1.各企业要精心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必须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3.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完成职工健康检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工作。自行组织力量严格检查验收,主要负责人或其他委托人要对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4.企业除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储备必要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护和应急物资。
(二)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1.复产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消除从业人员假日情绪,确保安心、踏实工作。
2.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规程等,明确岗位职责,新上岗和转岗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要求采取自学、网络视频教学等方式,禁止组织聚集式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加强应急管理。要及时主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检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配置和完整情况。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程,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
(三)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全县各企业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畅通。各企业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取消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人员进出管控制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同时,按照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
根据“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在复工复产之前,必须做好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工作信息联络畅通。科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于2月19日前报县安委办。
衡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