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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25
关于印发《衡东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衡东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迅速贯彻落实。
衡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衡东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各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衡东县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机制实施细则》(东安委[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四大专项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和系统治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即《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精神以及我县东安委[2022]5号文件中“五全一常态”的要求,着力安全生产宣传、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安全宣传
在全县深入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宣传,将“五全一常态”、安全生产大排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通过横幅、标语、显示屏、宣传单、多媒体等不同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面积进行宣传,做到安全生产入脑入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各乡镇、企事业单位横幅标语不少于2条。
(二)隐患排查
1.排查形式
“起底式”全面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打非治违”行动,从即日起开展一次全面深入问题隐患排查;专业性技术排查:消防、应急管理、水利、市监、交通、住建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业性技术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专业性的解决方案;“导入式”问题排查:根据前段时间市内发生医养机构火灾问题、城镇燃气问题等,以及近期气温回升,火险等级升高,县内疫情等情况,民政、消防、住建、应急管理、林业、卫健等部门以事故为镜鉴,在风险高发期,对特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常态化巡查排查:各类安全工作事项关联的单位、企业、事业等责任主体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巡查,按要求落实专门人员,建立风险排查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2.排查重点场所
各乡镇、行业部门对管辖内的重点场所重点检查,并形成隐患检查台账:1.养老院、福利院、医养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由民政和卫健部门分别负责;2.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中课后托管机构由市监部门负责);3.车站、码头、渡口和快递物流企业等的安全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4.医院、诊所的安全监管由卫健部门负责;5.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文体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由文旅广体部门负责;6.大中型商场、城市综合体、市场、农村集市的安全监管由商粮部门负责;7.农家乐、民宿、养殖场等场所的安全监管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8.“九小场所”消防检查派出所负责;9.洗砂制砂企业的安全监管,由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10.混凝土搅拌企业安全监管由住建部门负责;11.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管由民宗部门负责。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小微企业、个体户等按属地管理由乡镇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3.排查重点领域
(1)非煤矿山领域: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非法采矿、非法探矿、以探代采、超深越界等情况专项整治。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井工矿山机械通风、防治水措施落实、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情况,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情况;尾矿库安全、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雨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信局、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县科工信局重点检查爆炸性危化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情况。县交警大队重点检查危化运输企业及车辆安全状况。
(3)烟花爆竹领域: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重点是“打非治违”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情况,严防关闭退出烟花爆竹企业死灰复燃,严查个体经销门店“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情况。
(4)道路交通领域:由县交通运输局、交警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结合我县交通顽瘴痼疾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桥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货运输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一校”、“三超两改”、无证驾驶、酒驾、毒驾,长途客车凌晨2-5时违规营运等情况进行摸排整治。
(5)水上交通领域:由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检查航道安全隐患整改、砂石运输船、载人船舶的安全运行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利局重点检查挖砂船非法采砂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6)建筑施工领域: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含乡镇)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情况;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居民小区有物业与无物业的管理服务和安全风险管控。
(7)消防领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8)学校领域: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幼儿园、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情况。
(9)油气管道领域: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分头组织实施。住建局重点检查各餐饮行业液化气罐使用情况;城区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加强穿跨越油气管道的第三方工程施工管理,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发改局重点检查长输管线安全情况。
(10)特种设备领域:由县市监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压力管道、锅炉、各种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
(11)农村加油站领域:由县市监局、商粮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和打击农村非法加油站、加油点。
(12)农业机械领域: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农机无牌行驶、违法载人、黑车非驾等情况。
(13)旅游安全领域:由县文旅广体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旅游景点、酒店、旅游包车、宾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森林防火安全: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值班值守、防火隔离带、隐患排查整改、防火队伍演练等情况。
(15)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安全:由水利局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电站、水库、河堤、闸门、骨干塘等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16)商场、影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县文旅广体局、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
其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乡镇及行业监管部门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总结梳理本区域、本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每项隐患问题“有人管、管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门部署会议。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辖区、行业特点完善具体检查方案,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大检查相关要求和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9日至二十大召开之前)。以乡镇、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对于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纳入“一单四制”形成闭环管理。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开展专项执法。县委、县政府、县安委办不定期组织专班进行督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的关键时期,要组织对“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对薄弱部位、环节重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总结提高阶段(二十大召开之后至12月15日)。10月下旬要结合全县“五全一常态”工作,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查漏补缺,推进成果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三个必须”要求,细化责任、强化监管,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二)明确原则,形成合力。各行业领域开展的“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检查要和“三年行动”、“打非治违”紧密结合起来,将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将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合力,切实治理隐患,切实解决问题。
(三)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书面总结,于每月1日前上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向金香 电话:19********1
邮箱:hdyjjxtg0734@163.com
附件:1.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
2.XX(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台账
附件1
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 | ||||
检查人员 | 带队领导 | 牵头单位 | ||
参与单位 |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 |||
检查单位 | 所在辖区 | |||
检查内容 | ||||
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和隐患 | ||||
处理意见 和措施 | ||||
被检查单位 |
| |||
跟踪督促整改 | |
附件2
XX(单位、乡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台账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 | 隐患地点 | 隐患内容 | 隐患性质(一般、较大、重大) | 责任人 | 采取措施 | 整改情况 | 整改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