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填报单位名称:衡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决定文书号*处罚金额处罚日期*处罚原因*处罚法律依据
衡东御康堂诊所东卫罚字(2021)第E-001号罚款1000元2021-5-25聘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衡东白莲悬壶济世诊所52430424MJJ5543819东卫罚字(2021)第E-003号罚款1000元2021-5-26聘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衡东湘衡诊所92430424MA4RE1QT08东卫罚字(2021)第E-004号罚款1000元2021-5-26聘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衡东县仁爱诊所东卫罚字(2021)第E-010号罚款2000元2020.6.23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衡东求恩诊所52430424MJJ5543819东卫罚字(2021)第E-012号罚款2000元2021.6.23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衡东安心诊所92430424MA4RE1QT08东卫罚字(2021)第E-013号罚款2000元2021.6.29违反医废处置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
衡东县仁德大药房东卫罚字(2021)第X-001号罚款10000元2021.6.23暗示疾病治疗《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衡东县仁益大药房91430424MA4L4KHM8Y东卫消罚(2021)第7号罚款1000元2021-7-5经营的消毒产品出现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衡东县湘乐大药房91430424MA4L53RL2W东卫消罚(2021)第5号罚款1000元2021-7-5经营的消毒产品出现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衡东县中医医院12430424445608051K东卫职罚(2021)1号罚款5000元2021-06-16未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及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衡东鑫康门诊诊所91430424MA4R6MCU34东卫医罚[2021]009号罚款3000元2021-05-26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技术活动及未建立医疗废物《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衡东县欧阳遇实验中学124304244456020127东卫水罚(2021)1号罚款3000元2021-05-28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规范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衡东紫金湾中医诊所430424******067219东卫罚字(2021)第E-005号罚款1000元2021-7-8聘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衡东安牙舒口腔门诊部430404******050511东卫罚字(2021)第E-006号1、警告2、罚款60002021-7-28聘非;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衡东县尚品酒店92430424MA4QE73J8A东卫罚字(2021)第G-003号罚款1000元2021-7-12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三项
衡东县辉裕凤康产后修复中心92430424MA4R27NW73东卫罚字(2021)第G-004号罚款1000元2021-7-1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衡东县名流汉子保健休闲中心92430424MA4LLXF54P东卫罚字(2021)第G-005号罚款20002021-7-1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衡东县宏远足浴店92430424MA4RAPM60J东卫罚字(2021)第G-006号罚款20002021-7-1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衡阳金果商贸有限公司衡东分公司914304240536681536东卫罚字(2021)第G-007号罚款30002021-7-14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衡东县杨林惠民诊所92430424MA4LAY57X8东卫罚字(2021)第E-015号罚款20002021-7-12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衡东县康凯药店92430424MA4LAY3J29东卫罚字(2021)第X-004号罚款1000元2021-7-5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消毒管理办法四十三条
衡东县杨林镇老百姓诊所430424******105443东卫罚字(2021)第E-014号罚款1000元2021-7-5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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