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8

6 28 ,县委发出红头发件,对个人和单位组织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出现应申报审查而未申报、违背审查结论等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当事人的相关资格。此举加大了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更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个人和单位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主要审查拟提拔、重用的国家工作人员,村支两委人员提名人选,拟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员等8种情形需要进行计划生育审查的个人;对推荐、评选拟表彰的基层先进党组织,党委、政府拟表彰的单位,拟评选为“双文明”单位的等5种情形需要进行计划生育审查的单位。凡被确定为个人审查对象的,要对其生育情况和计生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对单位组织主要审查该单位上年与当年是否出现违法生育,是否被“重点管理”与“一票否决”,凡被“重点管理”或“一票否决”的,不得评先评奖,不得授予光荣称号。近段,县人口计生局审查出3名因违反计划生育而取消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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