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局
> 工作动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衡东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东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衡东县中医医院
3、建设地点:衡东县城河西新区东北部,北临文昌西路,南临白洲路,西临双园大道,东临学府路。
4、建设性质:异地搬迁
5、总投资:15002.68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病床规模为500张,总占地面积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对策
1、地表水环境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医院废水处理站,经过生物处理+沉淀池+消毒,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洣水,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中药煎药废气引致楼顶排放;垃圾站、医疗废水处理站异味无组织排放。采取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噪声影响有限。总体上看,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不多,噪声强度有限,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轻微。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中药渣、医疗废物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剩余污泥。生活垃圾、中药渣在院内指定地点临时存放后由环卫部门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危废由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在调规后符合衡东县城市规划,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合理可行。项目“三废”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时间:自发布起十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
将您的意见以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衡东县中医医院,联系人:叶忠平,联系电话:13807476006
环评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古工,联系电话:18670001092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