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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5-07-21
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4月28日至29日,县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四个专门督查组,对全县20个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2014年的计生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特点
(一)领导重视,强化了工作措施。各单位高度重视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硬化工作措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具体抓、相应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所有综治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配齐配强了工作队伍。20个单位都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中,做到了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二)主动履职,形成了工作合力。一是计生审查很严格。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农办、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教育局、药监局、人口计生局坚持计划生育审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二是政策兼容有成效。民政局在安排贫困救助及其它救济经费时,制定了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已为4户计生困难家庭提高了临时救济标准;教育局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接受义务教育期间的优先优惠政策,在发放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时,对110名计生对象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400元,2013年上半年有262名计生家庭子女中考时享受了加10分的奖励;农办正在指导督促农口系统各单位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两女家庭的优惠政策;移民开发局除继续执行东发[2013]11号文件规定的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外,今年新增对移民计生失独家庭和伤残对象特困家庭给予1200元困难扶助款;工商联在组织开展“金虎成就梦想”公益事业时,对21名独生子女和农村计划生育两女对象提高了扶助标准,占扶助对象的26.92%;卫生局正逐步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常规体检的优惠政策;房产局为3户计生家庭办理房产证时,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了10%,同时还为单位69户计划生育家庭每户购买了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三是信息通报较及时。教育局已在3月22日按省规定的格式和项目将上年度新入学的学生名册通报县人口计生局;公安局认真落实新生儿上户会审制度,新上户人员、迁入已婚育龄妇女名册做到了实时通报;民政局2013年10月以来办理婚姻变动登记的对象,已有4200名实时通报给人口计生部门;卫生局认真督促具备接生待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实时通”工作。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4月28日,实时通报信息共计3804条;工商局将核发营业执照的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数据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人社局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解释工作,并将退休、档案托管、失业登记人员相关信息按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住建局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查验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四是协同管理有力度。宣传部制定了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审查制度、计划生育舆情监测和处置制度,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等媒体,为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公安局积极为计生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驾护航;广电台按要求在黄金时段播放计生公益广告,开辟了“国策新风”计生专栏,并开展了大量人口计生工作宣传;卫生局按要求建立健全了预防“两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B超备案、责任书签订等工作;药监局对全县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一次集中检查,加强了避孕药具市场的整顿和监管,未发现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假冒伪劣药品器械和免费药具进入零售市场等违规行为;财政局按要求拨付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特别是利益导向资金拨付及时,保障了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法院依法及时审理、执行计划生育非诉行政案件;房产局在为15名对象办理公房出租和4名非本地户口对象办理产权交易时,100%签订计生合同和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并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加强市场内流动人诩苹芾矸瘢⒔鞫丝诖右等嗽毙畔⑼ū粕棵拧?SPAN lang=EN-US>
(三)突出平时,规范了基础工作。各单位重平时,重经常,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坚持定期研究。绝大多数单位对计生综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二是坚持目标管理。各单位年初与下属机构逐一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卫生局建立了规范的干部职工计生台帐,严格计生管理;三是坚持定期督查。大多数单位对下属机构开展了一次工作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四是坚持兑现奖惩。多数单位对2013年度计生综治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奖惩兑现基本到位;五是坚持规范资料。教育局的计生内务资料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及时,装订美观,标准很高。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需提高。极个别单位的领导对计生综治工作重视不够,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经常性调度,工作安排不够到位,工作人员思想懈怠、履职不够认真,导致计生综治工作落实不很及时,工作还有欠帐。
(二)部门履职还有漏洞。一是计生综治信息“实时通”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与考核要求比,有的单位仍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在录入信息时不够认真,存在不按要求录入和误录等现象。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东办通〔2013〕25号文件要求完善相应的纸质登记资料。有些综治单位应通过“实时通”平台通报的信息没有做到100%实时通报。有的派出所在办理流入人口居住证时未按要求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是省里关于计生审查的新规出台后,部分单位计划生育审查资料不符合新的要求。三是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有些单位出台了计生优先优惠政策,但没有建立优惠政策落实台帐。四是个别单位未及时将需通报的信息电子版通报给当地计生部门,有的主管部门没有按要求汇总基层通报的数据,有的单位通报内容不够完整。
(三)基础工作还有差距。个别单位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没有明确计生综治工作的分值,看不出计生工作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有些单位对二级机构的督查没有按要求收集督查表格等原始资料;有些单位在执行督查通报制度中,仍然存在内容不规范、无整改报告等问题;有些单位内务资料不够规范,标准不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下段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迅速采取措施,抓好下阶段计生综治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计生综治工作当作本部门、本单位的分内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紧围绕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保先进位”的奋斗目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职,进一步巩固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二)明确要求,履行职责。今年,省对综治部门齐抓共管采用综合调查的方式,分为上报资料、资料初审、现场调查三个阶段。各综治单位将部门履责及基础工作相关情况,通过考核资料上报系统上报。资料不按要求上报,或者弄虚作假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省里组织对上报资料进行集中初审,对资料不全、有弄虚作假嫌疑或其他重要疑点问题的内容,纳入现场调查。现场调查于8-10月份集中组织实施,资料上传将从5月份开始启动。《湖南省201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明确今年对综治部门重点考核“计划生育审查、信息共享、政策兼容、协同管理”四项内容。《湖南省201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评内容释义》对重点考核的四项内容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这两个文件和县政府与各计生综治部门签订的《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吃透精神,有的放矢开展工作,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三)迅速补火,查漏补缺。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不足,对照《考评方案》、《考评内容释义》及县里下发的相关资料,迅速“补火”,确保5月中旬前完成查漏补缺工作任务。每一个考核项目,都要有规范的文件、方案、表格、台帐、通报等资料。一是文件要真实。所有与计生工作有关的红头文件,必须有原始签发件,单位发文登记本上有登记,并且文件字号与发文时间不能有逻辑矛盾。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内容要规范,语句要通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表述要符合政策。计划生育审查必须有规范的公函。二是表格要准确。信息通报要及时,项目必须齐全,汇总表与个案表要一致,数据要准确。其他的表格也要规范、准确。三是名单要准确。享受优先优惠政策的对象要经过计生部门审核,必须是真正的计生家庭。
(四)争先创优,打造亮点。各单位要站在“保先进位”的政治高度,在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在领导重视、政策兼容、计生审查、协同管理、信息共享、基础工作等方面,创造特色,打造亮点,争先创优,确保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共衡东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