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衡东县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1

 

 

 

2015年,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以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为统领,简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4331日,全县流动人口总数20.88万人,其中流出人口20.58万,流入人口0.3万,省内流出人口主要流向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地,跨省流出人口主要流向广东、浙江、福建、上海等地。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流动人口总数增加了0.51万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通过衡东人口网、政务公开栏、计生便民指南等,公开《湖南省方便群众办理一孩生育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操作细则》依法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二是通过12356阳光热线、服务窗口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诉求,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利用县电视台国策新风栏目,在黄金播出时段滚动播出《粤湘流动人口信息全面对接群众办证更方便》等宣传内容。

2.及时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提高流管平台数据质量。

今年1月,结合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重点是对18-49周岁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妊娠信息、生养信息、避孕节育信息、生殖健康信息、流向信息进行专项清理清查。专项清理补登流动人口4028人,纠错1076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25本。更新、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化平台数据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准确率为98.21%3月份,我们还对城关镇、吴集镇、新塘镇、大浦镇等乡镇开展了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督查,提高了平台数据质量。

3.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的管理和监控,严格考核。

坚持做到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每周一“小”通报,每月一“大”通报,确保平台信息“日清月结”,力求年度目标完成。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力的乡镇,予以批评。

4.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的第一、第二阶段工作。

国家今年首次抽选我县作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县,城关镇兴东和嘉兴居委会作为2015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点。我们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按照上级要求,顺利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的第一、第二阶段工作,为第三阶段工作做好铺垫工作。

5.加强区域协作,有效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截至331日,我局已和省内三个合作单位,初步达成“区域协作结对子”意向,后续工作正在跟进。通过“结对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具体化,实行职责共负,服务共担。

6.加大培训,提高乡镇流管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

针对乡镇流管员新手较多、人员变动频繁的现状,今年3月,我们对乡镇流管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流管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整体业务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半年里,我县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措施及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流动人口在现居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的人员较少。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要通过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LED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台专栏等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加强方便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证》等证件的宣传力度。

(二)要进一步督促乡镇抓好经常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

各乡镇要经常性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清理,特别要注重流出人口流向信息、流入人口定位信息的登记和采集,使流出人口流向信息、流入人口信息采集的及时率和准确率都达到98%以上。要加强与公安、工商、人社、卫生、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证明查验、应用等环节互联互通。同时,要不断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作用,摸清流入人口聚集地的流出人口底子。今年4月到7月,各乡镇还要集中开展两到三次的流动人口信息专项清理清查,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和准确率,县流管站要加强业务指导。

(三)要进一步督促乡镇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应用。
乡镇要建立“实时采集、及时上报、部门共享、动态更新”的信息监测制度,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提交的及时率和准确率。乡镇计生办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化平台(B/S系统)的应用,县级要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化平台日常化监管,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平台的信息反馈及时率和准确率。
(四)要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
区域协作要在相互信息通报的基础上开展包括查环、查孕、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一孩生育证办理、利益导向的衔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性别比治理等在内的多方面协作。可以通过双方或多方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定期相互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相互派设联络员或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利用信息平台开展网络协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协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
(五)要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要以2015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为契机,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免费技术服务,逐步将优先优惠、奖励优待等政策覆盖到流动人口。
(六)夯实基层基础队伍工作,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全面提高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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