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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5
从现在开始截止到11月底,我县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开始申报,凡符合国家有关计生家庭奖励和扶助条件的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填表提交申请。
据了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是国家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的利益导向基本制度。日前,我县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开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我县农村居民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合法夫妻: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从2012年起,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为960元,直到亡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