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登记制正式落地我县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8

1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行生育服务登记工作培训会,局机关和各乡镇计生办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这标志着我县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制。

据悉,201611日后出生的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制,所提供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2寸夫妻合照2张等。户口在我省婚入外省,拟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还应提交婚入地乡镇或者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是:(一)村(居)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完成生育登记。(二)乡镇计生办发证。乡镇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培训会还要求,各乡镇计生办要简化办证程序,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代办制,特殊情况可以特事特办,切实方便群众。县卫生计生局将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生育服务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核实不认真、协查不配合的,或者隐瞒篡改生育服务登记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并纳入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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