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总结及2016年工作规划

来源: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6-01-19

                                  十二五总结及2016年工作规划  

衡东县卫计局

2016119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卫生计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引领,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作为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化医改,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科学谋划十三五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一)卫生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十二五期间,我县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布局区域卫生资源,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十二五期间,衡东县共争取中央投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24个,建设投资74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885万元,建设房屋面积36490;包括县卫生监督所、县急救中心、县中医医院以及大浦镇、莫井乡、三樟乡、白莲镇、城关镇、荣桓镇、新塘镇、高塘乡、珍珠乡、大桥镇、吴集镇等11个乡镇卫生院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白莲镇、高塘乡、高湖镇卫生院的周转房建设项目和107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争取省级资金投资80万元建设杨林镇、荣桓镇、草市镇、珍珠乡卫生院44套公转房项目。争取杨桥镇、新塘镇、大桥镇卫生院建设公租房100套。争取香港红十字会和应善良基金71万元捐建霞流镇卫生院洋塘分院。完成了县人民医院投资4000多万元建设的17130㎡的门诊综合大楼。2015年,争取了中央投资建设项目50个,包括大桥镇、吴集镇卫生院住院部项目、高湖镇卫生院周转房项目和47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总投资59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55万元。争取新塘镇、大桥镇卫生院建设公租房70套。通过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人民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病人群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被纳入县级对乡镇的绩效考核内容。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1、我县共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68839 份,建档率88.5%2、全县0-6岁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上级要求。3、、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61452人,健康管理率96.1%;管理高血压患者34065人,管理率35.3 %;管理糖尿病患者17864人,管理率 34.4 %4、各乡镇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非法行医等工作进行实地巡查368余次,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375次。5、对0-3岁儿童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16520人,管理服务率53.6%;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26479人,管理服务率43.1%。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014年,中央、省级财政拨付至我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986.63万元,县级配套247.611万元,已全额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5年上半年,中央、省级拨付给我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988万元,县级配套288.945万元。上半年我县已预拨1288.522万元,人均预拨20.152元。全县各单位均按要求使用补助资金,未出现违规使用现象。县疾控中心2015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42号)精神,我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3所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201541日零时启动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目前初显成效,运行平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把其作为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我县政府办2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均于20113月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村卫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自2013年开始启动,按照先试点、再推开、全覆盖的步骤,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原则,至2014年底,我县473所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以来,药品收入、药品利润、次均费用、门诊人次等与以前平均水平相比,呈现三降一升现象:一是药品收入下降,二是药品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下降,三是门诊次均费用下降,四是就诊人次明显上升。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群众普遍好评,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卫生发展的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逐步改变了过去个别医生常使用新特药等不良习惯,既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药物滥用带来的细菌耐药等医疗社会问题。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方向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开始由以医疗服务为主向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转变,在提供医疗服务方面,主要放在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上,工作的主要精力开始向提供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其公益性属性进一步凸显和提高。

4、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县着力于中医药机制建设,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形成了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涵盖县综合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同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彰显中医药服务优势。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先进县的复评验收。县中医院针灸推拿科被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国家级重点专科。

5、妇幼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五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把妇女儿童健康作为卫生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县妇幼保健院2011年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投资230余万元扩建业务用房600平方,新装医用电梯、中央空调、中央热水系统,高标准装修了清洁手术室、新生儿科,维修扩容了中心供氧系统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近5年来还投入560多万元添置大型医疗检测设备(如四维彩超168.5万、DR175.6万、麻醉呼吸一体机、导乐分娩镇痛仪等)提高了妇幼保健综合服务能力和病人满意度,促进了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开展。妇幼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防疫妇幼两套网络。每个乡镇卫生院均配备妇幼专干、两万人以上乡镇配备双线妇幼专干,进一步完善了妇幼卫生基层网络。全县县乡两级群体保健人员66名,乡级妇幼专干32人、村级有乡村医生642人,村妇女主任581人,实现了乡乡有专干、村村有妇幼保健员,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达100%。疑难危重孕产妇急救的三级网络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开展新生儿复苏巡回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严格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妇幼卫生惠民工程成效明显:农村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扩面,年龄段由35-59岁扩大到35-64岁,检查目标任务数为10000人,已超额完成;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全面启动,进一步保障了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今年7月开始我县已将产前筛查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继续实施妇女补服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缺陷项目,每年的叶酸补服率均超过两纲目标值,有效降低了神经管畸形儿的发生; 2013年我县启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增项工作,扩大筛查病种至4项,全县购置听筛筛查仪的机构已增至12家。以上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地保证了妇女儿童的健康。

6、新农合工作成就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县新农合工作以试点、规范、提升为思路,以政策惠民、管理利民、服务便民为宗旨,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重心,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五年来,全县参合人数逐年增加,参合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2011年的30/人提高到2015年的90/人,各级财政配套由2011年的200/人提高到2015年的380/人,五年来全县共筹集参合资金9.8亿元,其中2015年筹资农合资金2.66亿元。我县新农合补偿方案在省、市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坚持立足惠民、立足实际,先后调整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如年度补偿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15万元,逐年调控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扩大报销范围,率先推行农村五保户、孕产妇县乡住院基本医疗全免、大病救治及最低保障线等政策,完善门诊补偿机制,扩大定点范围,全面推行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等。五年来,全县基金使用效益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整体提高,共补偿兑付138.02万人次,补偿金额8.24亿元,总受益面由33.07%提高到68.68%,住院受益面由8.60%提高到15.33%,综合住院费用补偿率由56.40%提高到60.85%,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由70.27%提高到75.54%,年度基金使用率和基金结余率均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另一方面,我县强化了农合资金安全监管,对各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优化了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大投入、能力提升及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基本能满足农民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得到明显缓解。

7、其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1、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评审验收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和衡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管理年活动的部署安排,20091月开始,我县全面开展了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主题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到2012年,经过3年时间,我县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全部通过县、市、省三级评审验收。乡镇卫生院达到了工作制度基本健全、服务行为比较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2、完成了辖区内医疗机构清理整顿

    为了净化医疗市场,打击非法执业,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衡东县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级各类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查处注销不合格医疗机构78家。

3、加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

    2014年,我们通过省卫计委争取,先后派出卫生院长16人次参加全国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24个乡镇卫生院业务副院长和公卫副院长均派出到浏阳市的乡镇卫生院跟班学习。争取了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为我县捐赠包括DR、彩超、理疗、检验等373台件总价值5473万元的医疗设备,进一步改善了衡东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升了衡东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县乡镇卫生院共投入资金180余万元新建中医馆6家,均达到了省卫计委的验收标准。

制定了2015-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4、为了规范医疗市场,加强我县的医疗资源,按照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局制定了《衡东县2014-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5423日正式下发实施。

(二)计划生育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国策地位

全县各级、各部门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投入到位。

一是始终坚持国策地位。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人口计生工作。各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各村(社区)设立了计生专干,各组设立了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报酬,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和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今年7月份,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大生育关怀力度,自2015年起,从每年征收入库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8%(原来为2—3%)作为生育关怀资金,其中,3%用于县计生协会开展生育关怀活动,5%拨付到乡镇用于发放给生育关怀对象。同时,对全县孕产妇实行免费产前筛查,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切实加大了对计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年初,县委、县政府对2014年度计生工作先进乡镇前三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和1.5万元,奖励其他先进乡镇各1万元;对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前三名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和3000元,奖励其他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各2000元,奖励标准是全县各项工作中最高的。县政府对从事计生工作15年以上,或工龄30年以上、从事计生工作10年以上,获得了《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156名计生部门工作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共发放奖金78万元。5月份,县委任命了17名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其中有6名是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人。

二是严格实施目标管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继续将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全县五项底线工作、三项一票否决工作之一,与各乡镇及所有县直机关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强化各级各部门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对去年排全县后三名的乡镇各一票否决了一个村,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给予停职处理。加大计生(含计生协会)工作考核权重,计生分值占到政府绩效考核分值的8%根据省、市考核评估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已普遍做到和考不实的不考思路,制定下发了《衡东县2015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精简考核内容,突出工作重点,量化指标,分类考核,构建了科学务实、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估体系。

三是切实保证财政投入。县本级财政足额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并按月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县财政将县计生协会列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预算工作经费55万元,比去年增加3万元,保障了计生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央、省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深化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

各计生综治单位主动履行计生审查、信息共享、政策兼容、协同管理等综合治理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格局。

一是审查把关严格到位。县组织、宣传、统战、工商联、农办、人社、人口计生等部门在评先评优、提拔推荐、招聘录用等工作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2015年,全县共审查单位281次、2360人次。

二是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县教育、公安、民政、工商、人社、住建、卫生等部门及时通报各类信息,实现了资源有效共享。县公安、卫生、人社、民政等部门全面运用实时通报系统,共实时通报信息25442条;教育局通报上年度新入学小学生8177名;工商局通报核发营业执照的已婚育龄妇女44人;住建局通报工地务工人员253人;另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信息通过数据打包的方式按月通报。各计生综治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率、信息完整率、信息准确率均达到了100%

三是协同管理切实有效。县宣传、公安、广电台、卫生、药监、工商、财政、法院、房产、商务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在舆论宣传、预防和整治两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经费保障、协同管理等方面认真履职,保障了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将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教育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主体班培训、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必修内容。公安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人社部门办理档案托管和失业登记时,都认真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没有相关证明的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工商部门加强了广告监测,依法查处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了2次计生综治督查,依法查处了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假冒伪劣避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四是政策兼容惠及民生。县相关部门继续坚持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户予以优先优惠,且受惠人数多于去年。201410月以来,教育局为213名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家庭增发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8.52万元,553名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两女家庭子女在初中升高中时落实了加10分的优惠。民政局将49户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优先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提高了132户计生户的低保补助标准和30户计生户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补助标准。移民局对移民困难户累计发放扶助金7.85万元。工商联积极组织非公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金虎·成就梦想等助学行动。县农办为部分计生家庭在购置插秧机、种植油茶、种植种苗时给予了奖励优惠。

3.聚焦重点难点,提升工作水平

全县上下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在红网手机报创办《计生广角》专栏,在县电视台开辟《国策新风》专栏,黄金时段免费播放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多载体、广角度、全方位宣传人口发展形势,普及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等知识。邀请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翔作了《统筹人口与区域经济发展》专题报告,强化党员干部的国策意识,增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了计划生育新闻报道审查、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二是抓实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将计生协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明确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全面解决了计生协会参公、入序、三定问题,同时,始终把协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人口计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县乡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了一个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点,结对帮扶一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采取召开统计分析会、对数据严重失常的乡镇进行预警、严惩弄虚作假行为等措施,努力提升统计报表数据质量。2014101日至2015930日,全县共上报出生9033人,其中政策内出生6888人,出生率12.10‰,符合政策生育率76.25%;共落实四术”8229例,同比多落实850例。全县244个村(社区)开通了手机版村直报336个村(社区)开通了电脑版村直报,实现了村直报系统全覆盖,村级全员人口数据采集、录入、变更、查询完全电子化。4月下旬至6月上旬,我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任务,为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提供了详实数据。目前,我县已与省内三个单位初步达成区域协作结对子意向,通过结对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具体化,实行职责共负、服务共担。坚持日督促、月通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层级监管。201410月以来,全县共向平台提交信息17972条,接收信息22254条,信息反馈及时率、准确率都在99.9%以上。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利用粤湘流动人口信息全面对接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便民服务,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自9月份开始,全县积极开展网上生育证办理,目前已办理生育证308个,为流动人口提供了便捷、优质的服务。同时,继续发挥25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在信息采集、服务管理、维护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依法治理。我们制定下发了《衡东县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整治两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联合整治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至少提供2条以上有价值的线索,除奖励 两非线索举报人2000/例外,另奖励举报人所在乡镇分管计生工作领导1000/例、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1000/例,确保整治两非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今年,我县已成功查处了5两非典型案件。我们还要求各乡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在2014年的标准上,根据乡镇人均纯收入水平的增长幅度再适当提高,确保征收到位金额首次不低于应征金额的40%。各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及时上缴到县财政非税专户,不得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没有及时上缴的乡镇,年终将评为不合格乡镇。2014101日至2015930日,全县共征收上缴社会抚养费2376.1万元,同比增加600多万元。全县继续以非诉案件强制执行作为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的切入点,加大执行力度,截至12月底,县法院受理计生非诉案件63例,已执行到位34例,执行到位金额60多万元。

4.落实利益导向,坚持以人为本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不断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法定优惠。严格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审核,对乡镇上报的2015年度新增1663名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以及特别扶助对象逐一调查核实,最终审核确认新增1493名奖励扶助对象,33名特别扶助对象,共核减137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确保了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对象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将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提高到20/月。审核确认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3328人,奖励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严格执行了计生惠农资金备案制度,将奖扶、特扶、手术并发症扶助等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一卡通发放,保障资金安全、及时到户到人。

二是积极防控出生缺陷。扩大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群众受惠面,加强了对高风险夫妇的跟踪指导,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努力提高孕育质量。截至930日,全县已对3100对夫妇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了100%

三是深入开展生育关怀。修改了《衡东县生育关怀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生育关怀资金筹措、管理、使用、监督等规定,实现了专款专用。深入开展了生育关怀活动,在春节前夕及“5.29”活动中,县委、县政府领导率领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共走访、慰问了201户计生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14.1万元,以及1.5万元的大米、食用油等物资,还送上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共计1.37万元。

二、目前仍存在主要问题

()技术人员矛盾突出,制约基层卫生事业良性发展。

随着国家新医改工作的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在环境、设施、服务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在医疗发展趋势良好的同时,人才问题也已经成为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严重障碍。一是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仍然明显,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医院的运转和发展受到制约。乡村医生学历职称低且年龄偏大,他们多数由赤脚医生培训而成,医技水平较低。人才短缺的原因一是难以吸引人才。基层卫生医疗设施简陋,现代医疗技术难以开展,医学生一般不会去乡镇医院,更不会去村卫生室。同时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别,基层卫生条件、业余生活等都无法和县城相比,医学院毕业生都是想尽一切办法去大城市,最次的选择也是县区级医院,不会去基层医疗机构。二是难以留住人才。基层医疗状况短期内无法改变,这就使村、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病号较少,待遇低,发展空间有限,难以留住人才。而县区级医院则成了培训基地,人才一旦培养成熟马上跳槽,人才队伍极不稳定,流动性较大。而流动的综合效果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下降,整体人力资本贬值。

(二)财力不足,影响医改纵深发展。卫生事业是以财政大量投入为特点的民生工程,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村医室建设、村医补助、公共卫生项目等,都需要政府大量投入,但由于县乡财政基础薄弱,致使许多补偿不能保证,影响了医改纵深发展。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前仍然存在计划生育舆论氛围有待优化、流动人口管理水平亟需提升、技术服务能力需要提升、计生队伍素质有待增强等困难与挑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与解决。

三、2016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巩固和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

(二)根据省市部署,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完成县妇幼保健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合并。

(三)根据省市部署,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四)加快中医院河西新院建设。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六)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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