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来源: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这也是行政复议法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有哪些新的特点和亮点?

      一、明确了行政复议的有关原则和要求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提出国家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要求行政复议机关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职责。此外,还对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发布、人员和场所保障等作出了规定。

      二、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取消了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同时保留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特殊情形,相应调整了国务院部门的管辖权限,并对有关派出机构作出灵活规定。

       三、加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明确了对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优化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明确了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将行政复议前置其他情形的设定权限明确为法律和行政法规。

       四、健全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

       本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增加了申请复议便民举措,提出复议前置情形告知要求,明确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增设申请材料补正制度。

       五、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建立了提级审理制度,增加简易程序及其适用情形,健全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实行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原则,新增听证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完善了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程序。

       六、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及其监督体系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此前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变更、确认违法等决定的适用情形,调整了决定顺序,增加了确认无效、责令履行行政协议等决定类型;增设了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和通报批评、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等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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