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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费发放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8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乙等和二级、三级各等次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由政府发放扶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乙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每人每年3600元;二级各等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每人每年2400元;三级各等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每人每年1200元。所需扶助资金由省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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