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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东统发[2024]19号
衡东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
为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2024年衡东县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东县统计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落实省局和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凡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检查时间
2024年4月中下旬至11月底。
三、检查方式
以全县辖区内2023年底在库"四上"单位为总体,用随机软件抽取3%的调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常规执法检查采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统计口径不符合统计制度规定、不符合最小法人原则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统计方法不符合统计制度的情况;
(三)企业是否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是否存在代填代报嫌疑;
(四)是否存在不规范统计代理现象;
(五)是否依法设立了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六)是否存在伪造统计原始记录、阻碍统计执法检查的问题;
(七)统计数据质量是否存在问题;
(八)统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统计执法工作计划和方案,细化任务分解,确保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及时完成。
(二)严格检查程序。统计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湖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程(试行)》等法规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一使用省统计局制定的法律文书式样,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谈话记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做好案卷立卷归档。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文明执法、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 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和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附件:2024年度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及任务数
附件 | ||
2024年度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及任务数 | ||
专业 | 检查任务(家) | 重点指标 |
规上工业 | 4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1 | 商品销售额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2 | 营业额 |
建筑业 | 1 | 建筑业总产值 |
房地产业 | 1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规上服务业 | 2 | 营业收入 |
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 | 1 | 本年完成投资 |
总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