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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5-12
2023年,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活动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工作为主线,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全面强化对基层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全力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内容及对象
(一)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加强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推动。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1.领导干部。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推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统计工作人员。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增强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
3.统计执法人员。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执法监督有关制度规定,增强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能力。
4.统计调查对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湖南省信用条例》,增强调查对象依法从事统计工作的自觉性。
5.社会公众。引导社会公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二、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会同县委组织部举办领导干部统计法专题培训班,巩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普法成果,确保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
(二)多形式多层级开展普法培训。结合全省执法证考试,选派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丰富培训形式,通过学法考试、网络培训、平台培训、以干带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组织普法宣传,切实提升培训效果。在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中,同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
(三)认真策划重要时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活动与“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治宣传月结合起来,利用各类载体平台播放统计法治和经济普查宣传作品,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普法氛围。
(四)开展系列送法上门服务。结合“五经普”单位清查,给普查对象发放普法宣传单或普法小册子。利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等日常统计工作开展送法上门。在业务核查、统计监督检查中开展“嵌入式”统计法治宣传,赠送法律读本,推行法律事务告知。
(五)开展系列评比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活动和“五经普”工作,组织以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文创作品评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反映统计法治建设成就,交流统计法治监督成果、经验和做法,宣传普法执法先进事迹,抒发对统计法治监督的感想和感受为主要内容,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征文活动。
(六)抓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结合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作为。要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行动上大力支持,在措施上予以保证,积极建立、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
(二)注重实际,科学规划。要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台账,促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多措并举,紧密结合统计业务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和普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要注重形式的多样化,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