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衡东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统计执法监督合力,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统一要求,结合衡东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的对象涵盖全县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企业。(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详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20223月至11月底。

三、任务区分

根据市统计局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全县执法检查单位17家,各专业具体分配数量详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统计数据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六)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漏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队、中心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全力保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完成。

)严格检查程序。严格依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衡阳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做好案卷立卷归档。

)加大惩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惩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公示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 精神,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和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附件:1.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及任务数

     

附件1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及任务数

专业

检查任务(家)

重点指标

规上工业

7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限上批发零售业

2

商品销售额

限上住宿餐饮业

2

营业额

建筑业

1

建筑业总产值

房地产业

2

商品房销售面积

规上服务业

3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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