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2024年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衡阳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关于衡阳市2024年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9号)精神,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4〕23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自9月起,实施衡阳市节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实施时间、资金来源和补贴对象

实施时间:2024年9-12月(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资金来源:中央向地方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级按9:1的原则共担。

补贴对象: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补贴范围

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干衣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挂 壁式空调、立柜式空调、中央空调风管机、中央空调多联机、中央空调天花机)、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电热水器、小厨宝)、家用灶具(含电磁炉、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补贴标准

产品销售(成交)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成交)价格 5%的补贴。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成交)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服务机构、实施方式

服务机构:省商务厅通过公开评选方式确认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为本次活动实施的服务机构。

实施方式:


(一)实名认证、资格核验: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 APP进入"湖南节能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线上实名认证,通过平台完成消费者资格核验。


(二)交售旧机、领补贴券:鼓励消费者将废旧家电交售销售企业(或已备案、有资质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废旧家电回收价格及具体服务内容由消费者与销售企业(或回收拆解企业)自行协商。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点击领取补贴券。各消费者基于自身需求分别领取8类 家电产品补贴券包,每类产品券包含一级能效和二级能效补贴券各一张。每人每类家电补贴券包每周仅支持领取1次,


活动期间最多可领取3次。活动补贴券有效期为3个自然日(含获券当日),过期作废和退货均占用个人活动补贴券名额,回收的补贴券金额用于后续投放。


(三)购置新机、立享补贴:消费者领券后,在参与企业购买相应商品,支付时无需再走其他程序,由企业现场垫付补贴费用,可直接享受相关比例立减补贴。每人每类家电补贴券仅支持核销1次。


(四)单独结算、开具发票:活动中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金额为消费者个人购买电器支付金额+ 国家补贴,并需备注"享受衡阳以旧换新补贴*元"。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五、参与企业

参与企业由各县市区、园区(以下简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和推荐,市商务局会同县级商务部门、市家电商会,对申报参与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并通过商务 部门官网和服务机构APP 向社会公告。参与企业征集确认通知、具备条件、承诺书、品牌授权推荐、参与门店、适用商品等内容,具体见附件1-6。大致条件如下:

1.必须是从事节能家电产品零售的独立法人企业,含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

2.具有一定实力。有较大规模,在业内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能完成线上、线下各种对接,可垫付资金。

3.具备各项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网络覆盖广,渠道完整;出入库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交旧、换新可全链条服务;能自行回收、拆解,或与正规企业签约;具有防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能开具衡阳市发票;可提供交易发生相关证明。并及时提供佐证资料。

4.回收废旧家电应有机壳、电机(压缩机)、线路板、 供电电源等核心部件并造册登记、责任到人。

5.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资信状况良好。不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6.参与企业,应能使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APP)专用设备,以识别、销售家电产品。


六、实施步骤

(一)开展宣传,广泛周知。 联合省市媒体开展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推广,让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了解熟悉政策,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扩大全社会的政策落实和风险防控。

(二)确认企业,收集名录。 市、县两级完成参与企 业初审、确认并公布。云闪付同步收集拟参与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商品名录,完成初步核录。

(三)模拟演练,及时推进。组织开展补贴发放演练和压力测试,开展活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等,认真完善、 完成补贴政策有效落地、优惠到人的实际操作及执行。

(四)适时审核,分批拨付。消费者购买活动商品时,补贴由参与企业先行垫付。参与企业根据要求提供资金申报资料,报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审核,县级商务、财政部门按照补贴申请数量的1%进行实地核查,再向市财政 局、市商务局申报资金,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核销情况预拨70%至各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再拨付至企业。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园区可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审计,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按照0.5%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按程序进行资金结算,根据申报核销情况将剩余30%的补贴资金下达至各县级财政部门,由各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以旧换新活动总体谋划和统筹实施。市财政局会同市县两级财政、商务部门负责活动所需的财政补贴资金核定、拨付、监管。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外挂软件套抢、刷单、套现补贴等违法犯罪,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必要时成立联合专班开展打击。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移交涉案线索前应对涉案行政违法作出行政违法事实调查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参与活动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未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并对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县市区、园区比照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摸底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对活动期间本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有效打击,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实行规范运作。由市、县商务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征选符合条件、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具体责任要求。

(三)严格资金监管。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本次活动。加强对此次补贴资金监管,高效使用,做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级促消费活动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增强政策吸引力和影响力,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政策,积极参与活动,提升以旧换新工作绩效。

(五)倡导优惠叠加。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与财政补贴进行优惠叠加,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积极提升售后服务。


八 、其他说明

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更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补贴方案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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