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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发布时间:2022-11-24
根据《关于安排衡东县2022年度第三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东振领资字【2022】12号文件精神,安排数商兴农资金90万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衔接资金的使用原则:
1、围绕目标、统筹使用;
2、因地制宜、精准高效;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4、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二、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
1、线上线下畅通网销农产品销售渠道。(50万元)
支持各涉农电商企业、扶贫经济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创新经营销售模式,扩大消费群体,线上线下畅通网销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衡东土菜品牌。
2、加强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30万元)
支持各电商企业、扶贫经济企业积极参加省内外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各电商企业与大电商平台合作,开设乡村振兴馆、专营店等企业店铺,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对网销农产品数据、平台建设费运营费给予补贴;支持各电商企业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开展网络直播销售。
3、支持销售扶贫农产品快递物流补贴。(10万元)
支持物流快递公司在各乡镇、村建设快递网店,打通“最后一公里”;支持各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站销售扶贫农产品,按实际出货单给予适当的快递物流补助。
三、资金申报方式及审批
资金项目申报由各个责任主体提供相关资料(项目申报表、公司营业执照、开展活动有关资料、销售扶贫产品截图、带贫机制等相关凭证),经县商务和粮食局电商服务中心审核,报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在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统一按程序集中发放。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初。
附件:2022年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拟实施计划
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2年11月24日
2022年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拟实施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拟使用资金计划(万元) | 备注 |
1 | 线上线下畅通网销农产品销售渠道。 | 支持各涉农电商企业、扶贫经济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创新经营销售模式,扩大消费群体,线上线下畅通网销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衡东土菜品牌。 | 50 | |
3 | 加强网销“一线一品”宣传推广 | 支持各涉农电商企业、扶贫经济企业积极参加省内外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各电商企业与大电商平台合作,开设乡村振兴馆、专营店等企业店铺,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对网销农产品数据、平台建设费运营费给予补贴;支持各电商企业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开展网络直播销售。
| 30 | |
3 | 支持销售扶贫农产品快递物流补贴
| 支持物流快递公司在各乡镇、村建设快递网店,打通“最后一公里”;支持各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站销售扶贫农产品,按实际出货单给予适当的快递物流补助。
| 10 | |
合计:9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