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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发布时间:2022-11-24
县各电商企业、扶贫经济组织:
根据《关于安排衡东县2022年度第三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东振领资字【2022】12号文件精神,安排数商兴农资金90万元,现将做好2022年“数商兴农”县级衔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线上线下畅通网销农产品销售渠道。
1、支持各电商企业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对列入扶贫目录的农特产品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销售数据达100万元以上经核实的择优给予适当补贴;
2、支持本年度电商企业在大型超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直销扶贫目录农产品,按专区、专柜25-30平方米销售额达30万元以上,30-50平方米以上销售额达50万元择优给予适当补贴。
3、支持各扶贫企业与大电商平台(包括开设企业公众号、小程序等)对接销售扶贫目录产品,且销售额达3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平台建设费用和运营费择优给予适当补贴。
(二)加强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
各电商企业、扶贫经济企业经县商务和粮食局备案参加各类展会或与大电商平台对接销售扶贫目录产品,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资金支持;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开展网络直播,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销售扶贫农产品快递物流补贴。
支持物流快递公司在各乡镇、村建设快递网店,打通“最后一公里”;支持本县销售扶贫农产品且达5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站销售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销售额10万元以上,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全部项目申报均需提供:
1、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表;
2、项目开展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资金投入情况、交易额证明、扶贫成果证明等;
3.项目各企业提供开展农产品促销有关资料、销售数据截图、带贫机制证明材料、开展直播活动成效佐证(活动照片、直播视频)等相关凭证等;
4.关于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合法性的承诺书(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二)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1、各电商企业、扶贫经济组织要提供展销活动通知、参展证明等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2、各电商企业提供与大电商平台合作,对列入扶贫目录农特产品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提供截图数据佐证材料。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照片、销售数据等佐证;
3、提供专区、专柜开展情况、与商超等地入驻协议、销售量证明、提供线上、线下销售佐证。
4、申报第(三)类项目的电商企业,需提供销售数据、快递单量等凭证。
三、项目申报、评审、验证和资金拨付程序
(一)资金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
(二)申报程序:各电商企业、扶贫经济组织申报项目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商粮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审核,联系人:稂辉,联系电话:13762456234。
(三)县商务和粮食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初审,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把关,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备案。
(四)项目通过初审核,按照在网销农产品销售额、影响力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择优补助的原则,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报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在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统一按程序集中发放。
(五)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县商务和粮食局对项目申报资料存档,实行动态管理;
(六)严禁虚报、骗取、挪用、私分专项扶贫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并取消各企业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
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