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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为认真实施好产油大县项目中榨油小作坊升级改造项目,促进全县油料稳定生产,调动全县发展油料加工产业的积极性,参照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1856-2020《茶油小作坊生产技术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与县财政、农业、林业部门会商,现就做好2021年榨油小作坊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县域内从事油茶籽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的茶油小作坊;
(二)县域内从事油菜籽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的菜油小作坊;
(三)县域内从事本地茶油、菜油销售的电商平台
二、申报标准
(一)生产场所
1、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周围应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保持适当距离。
2、生产车间和仓储库总面积不低于 100㎡,交通方便,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二)生产能力
通常年加工油茶籽40吨以上,产茶油10吨,油菜籽20吨以上,产菜油7吨。
(三)设施设备
近两年来添置的榨油设施设备,烘干机1台,粉碎机1台,蒸汽机1台,过滤机1台,榨油机2台,并提供购机发票。
(四)电商销售平台
新建油料销售平台,有电子商务相关的营业执照,交易场所面积在300㎡以上,有在线上销售衡东油料数据和截图,5-12月份交易额不低于4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包括油料收购、仓储、流通、加工各方面投入资金使用及后期规划)及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愿进行申报。
(三)关于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注:已享受过该项目补助的不予申报。
四、项目申报、评审、资料拨付程序及绩效评价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
(二)项目资料申报时间:公示后至12月17日止
(三)项目申报资料上交到县商务和粮食局行业发展股罗股长(1216)审核,联系电话:5236536
(四)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报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在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统一由县财政局发放;
(五)项目资金拨付成功后三个月内,县财政局和县商粮局组织人员对企业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严禁骗取、挪用项目资金。
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