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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08
县各扶贫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复产民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商务部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疫情期间滞销农产品销售工作,结合我县消费扶贫重点工作任务和消费扶贫计划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做好2021年消费扶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扶贫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
全县各扶贫企业经县商务和粮食局备案参加各类展会或与大电商平台(包括开设企业公众号、小程序等)对接销售扶贫目录产品,按实际展会摊位费、平台建设费用和运营费不超过5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进行资金支持;其中,赴省外参展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省内参展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补助不超过最高0.5万元。
(二)商贸流通企业
支持全县各商贸流通企业在大型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及车站、景区景点、宾馆饭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销售专柜,直销扶贫目录农产品,按专区、专柜20平方米以下且有一定的销售额的给予不超过0.5万元/个进行资金支持;20平方米以上、50平方业以下且有一定的销售额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个资金支持;50平方米以上且有较大的销售业绩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个资金支持。
(三)电商企业
鼓励各电商企业与大电商平台合作,对列入扶贫目录的农特产品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到扶贫基地、贫困村、贫困户家开展网络直播销售扶贫产品,并经县商务和粮食局备案且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每次不超过0.5万元/次的资金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6万元。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全部项目申报均需提供:
1、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表;
2、项目开展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资金投入情况、交易额证明、扶贫成果证明等;
3.项目各企业提供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收购协议、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有关资料、销售扶贫产品截图、带贫人员名册、开展直播活动成效佐证(活动照片、直播视频)等相关凭证等;
4.关于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合法性的承诺书(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二)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1、申报第(一)(三)类项目的企业,各扶贫经济组织、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要提供展销活动通知、参展证明等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2、各电商企业提供与大电商平台合作,对列入扶贫目录农特产品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提供截图数据佐证材料。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照片、销售数据等佐证;
3、提供“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特产专区”开展情况、与商超等地入驻协议、销售量证明、提供线上、线下销售佐证(商品上要有二维码进入店铺进行购买)。
三、项目申报、评审、验证和资金拨付程序
(一)第一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二)申报程序:1、各扶贫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申报项目资料报送消费扶贫办公室齐建辉(1309)审核,联系电话:5238277;2、电商企业申报项目资料报送电子商务办公室稂辉(1209)审核,联系电话:5223938;
(三)县商务和粮食局相关业务股室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初审,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把关,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备案;
(四)项目通过初审核,按照在疫情期间各企业在滞销农产品销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突出重点、择优补助的原则,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报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在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统一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打卡(一卡通)发放;
(五)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县商务和粮食局对项目申报资料存档,实行动态管理;
(六)所有项目不重复申报,即已纳入本次支持范围的不重复支持;
(七)严禁虚报、骗取、挪用、私分专项扶贫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并取消各企业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
附:2021年衡东县消费扶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申报审批表
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衡东县消费扶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申报审批表
公司全称(盖章) | 注册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号 | 注册资金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电 话 | |||||||
所属行业 | £扶贫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 其它 | |||||||
电商扶贫资金扶持类别 | £扶贫经济组织网销、直销扶贫目录农产品£参加各类展会或与大电商平台(包括开设企业公众号、小程序等)£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设立消费扶贫专区£电商扶贫专区£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开展网络直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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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扶贫经济组织网销、直销扶贫目录农产品 £参加各类展会推广或与大电商平台(包括开设企业公众号、小程序等) £设立消费、电商扶贫专区、专柜 £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开展网络直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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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情况 | ||||||||
申请金额 | 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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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数据 | ||||||||
初审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