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

来源:商贸流通股      发布时间:2020-02-05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衡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衡政办发〔2015〕2号)、市商粮局《关于印发〈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的通知》(衡商粮办〔2020〕22号)文件和衡县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按照衡县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制度安排,成立县商粮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商贸流通股、市场秩序建设股粮食调控与储备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粮、油、蔬菜、成品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工作;负责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产销对接和调度,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供应;负责物资储备、市场监测及供应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领导小组下设粮油监测和保供组、重要生活物资监测和保供组、成品油监测和保供组、综合信息组4 个工作组:

(一)粮油监测和保供组    

负责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粮食调控与储备股

行业发展和监督股     

(二)重要生活物资监测和保供组       

负责部门商贸流通股            

    市场秩序建设股

县市场服务中心

(三)成品油监测和保供组

负责部门:行政审批股        

(四)综合信息组

负责部门:办公室

二、应急保障的重点

(一)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把粮食(含大米、面条、 方便面)、食用油、蔬菜、瓶装水、成品油等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品种供应作为应急保供的重点,切实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和长期奋战的准备。

(二)加强重点企业调度和产销对接。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加大对粮食(含大米、面条、方便面)、食用油、蔬菜、瓶装水、成品油重点企业市场供应和储备调度力度。粮油监测和保供组负责根据全县粮油供需形势,指导粮油生产加工企业组织粮油货源,做好粮油生产加工和成品库存储备。重要生活物资监测和保供组指导县批发企业、大型超市做好面条、方便面等食品物资采购和储备负责指导大型超市及县城农贸市场做好生鲜蔬菜采购,稳定进货流通渠道,确保市场正常供应。成品油监测和保供组负责指导县域成品油企业做好成品油采购和储备工作,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保有量和正常供应。

(三)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在做好原有已启动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基础上,加强对粮食(含大米、面条、方便面)、食用油、蔬菜、瓶装水、成品油等重点品种的调度,核实库存,查清底数,及时准确报送价格、供求、库存、市场波动等相关信息。

三、预警分级、响应和发布

(一)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按照事件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 30%、出现严重断档脱销或抢购现象)分为四级:一个县(市)区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为四级;本市内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根据发展趋势不会波及全市的市场异常波动为三级;二级、一级由省应急指挥机构确定。

(二)市场异常波动响应

根据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预警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四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在确证可能发生四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2 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发布蓝色预警;

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在确证可能发生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2 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并发布黄色预警;

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应对处置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确证可能发生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2 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报告,并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四、应急处置

四级、三级市场异常波动,分别由县级、市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省政府批准后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主要措施包括:

(一)企业供应链采购。督促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二)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供应。

(三)动用储备。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本县地方储备物资,后依次申请投放市级、省级、中央储备物资。

四)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五)依法征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六)加强舆论引导。迅速采取协调新闻媒体、移动通讯和互联网等等措施发布市场供求状况,消除公众恐慌心理,正面引导生产经营和市场预期。

五、保障措施

(一)按照县应急供应领导小组会议安排,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发改、经科信、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重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流通企业正常开门营业,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进口、生产和供应,畅通产销和流通渠道。

(二)确定桂霞米业、长乐、丰食园等粮油加工储备企业为全县粮油应急加工和储备企业,优先本县大型超及粮油应急网点市场供应,一旦启动四级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响应,应立即限制粮油外销安排县域各大型超市对面条、方便面等食品物资采购和储备。指导各大型超市及县城农贸市场积极与蔬菜种植基地采购生鲜蔬菜,确保市场供应。指导各成品油企业做好成品油采购和储备,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保有量和正常供应。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稳定我县现有的县级储备粮规模,对桂霞米业现有的商品粮油库存、县城成品加油站油品库存及县城大型超市重要生活物资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确保在落实紧急状态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征购、加工和承运、投放。

(四)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在县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加大交通运输的协调,建立应急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五)强化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应急保供工作事关军需民用,事关社会稳定,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按规定采取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

 

 

 

 

 

 

 

 

 

 

 

 

 

 



相关阅读: